北京师范大学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项目的采购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发布时间:2021-06-24 点击次数:6039 发布人:滕老师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

政府采购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发[2019]1号

 

北京师范大学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项目的采购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为完善学校采购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优化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8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1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关于调整学校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师校发[2019]58号),特制定以下采购实施指导意见。

一、适用范围

1)教学科研设备采购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下项目;

2)行政办公设备采购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下项目;

3)家具及其他货物采购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下项目;

4)服务(非工程相关服务)采购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下项目;

5)服务(工程相关服务)采购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下项目;

6)修缮工程采购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下项目;

二、采购方式分类及流程

1)北京师范大学采购管理平台网上商城

流程:使用单位采购人通过北京师范大学信息门户进入北京师范大学采购管理平台,点击“我的商城”进入北京师范大学网上商城采购,提交订单申请后经使用单位及国有资产管理处(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工作办公室)审批后进行采购。

2)北京师范大学采购管理平台网上竞价

流程:使用单位采购人通过北京师范大学信息门户进入北京师范大学采购管理平台,点击“发起采购申请”选择网上竞价,填写需求后提交采购申请,经使用单位及国有资产管理处(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工作办公室)审批后发出竞价公告,竞价结束后采购人选择供应商,在满足所有采购需求的前提下,选择价格最低的供应商成交。

3)三方比价

流程:(a)使用单位组成3人(含)以上比价小组,小组成员必须是与学校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的工作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为副高及以上职称的相关专业专家。比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做出规定。

b)比价。比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向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提出报价要求,进行单一来源的采购项目,应进行特别说明。

c)确定成交供应商。比价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填写《北京师范大学比价采购报告》(附件1),交国有资产管理处(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工作办公室)审核后,方可进行采购。

4)谈判采购

流程:使用单位组成3人(含)以上谈判小组,小组成员必须是与学校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的工作人员,至少有一半为副高及以上职称的相关专业专家。谈判小组应邀请不少于3家供应商(邀请供应商标准由使用单位报国有资产管理处(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工作办公室)备案),按照学校统一制定的谈判文件模板(附件2)要求组织谈判。谈判结果报国有资产管理处(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工作办公室)审核备案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进行采购。

5)中央政府采购网

流程:仅限纳入当年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下简称集采目录)的采购项目。使用单位向国有资产管理处(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工作办公室)提交采购申请,国有资产管理处(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工作办公室)依据当年集采目录要求,进行采购。

6)校内储备库

流程:使用单位从学校当年储备库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国有资产管理处(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工作办公室)在北京师范大学采购管理平台定期公布当年储备库名单。

7)自行采购

由使用单位直接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针对每个采购项目的类型和金额,可选用的不同采购方式

采购项目与采购方式的对应列表

采购类型

金额(万元)

可选用的采购方式

科研仪器设备

0.15万(含)-5(不含)

方式一:北京师范大学采购管理平台网上商城

方式二:北京师范大学采购管理平台网上竞价

方式三:中央政府采购网

方式四:三方比价

5万(含)-20万(不含)

方式一:北京师范大学采购管理平台网上竞价

方式二:中央政府采购网

方式三:三方比价

20万(含)-50万(不含)

方式一:谈判采购

方式二:中央政府采购网

行政办公设备

0.15万(含)-5(不含)

方式一:中央政府采购网(纳入当年集采目录的行政办公设备,必须采用中央政府采购网采购)

方式二:北京师范大学采购管理平台网上商城(目录外设备)

方式三:北京师范大学采购管理平台网上竞价(目录外设备)

方式四:三方比价(目录外设备)

5万(含)-20万(不含)

方式一:中央政府采购网(纳入当年集采目录的行政办公设备,必须采用中央政府采购网采购)

方式二:北京师范大学采购管理平台网上竞价(目录外设备)

方式三:三方比价(目录外设备)

20万(含)-50万(不含)

方式一:中央政府采购网(纳入当年集采目录的行政办公设备,必须采用中央政府采购网采购)

方式二:谈判采购(目录外设备)

家具

0-10万(不含)

自行采购

10万(含)-20万(不含)

校内各单位参照三方比价方式组织,比价材料由本单位审核后进行采购。

其他货物

0-10万(不含)

自行采购

10万(含)-20万(不含)

校内各单位参照三方比价方式组织,比价材料由本单位审核后进行采购。

服务(与工程项目无关)

0-10万(不含)

自行采购

10万(含)-20万(不含)

校内各单位参照三方比价方式组织,比价材料由本单位审核后进行采购。

服务(与工程项目相关)

0-10万(不含)

自行采购

10万(含)-50万(不含)

方式一:校内储备库

方式二:三方比价(比价材料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工作办公室)和总务部门共同审核)

修缮工程项目

0-10万(不含)

自行采购

10万(含)-50万(不含)

方式一:校内储备库

方式二:三方比价(比价材料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工作办公室)和总务部门共同审核)

四、校内各单位应参照本指导意见,制定本单位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实施细则(包含谈判采购的邀请供应商标准、自行采购、三方比价流程等),报国有资产管理处(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工作办公室)备案。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比价采购报告

2、谈判采购的文件模板